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官人社法规复【2013】2号
官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昆明官渡海云职业培训学校申请增加培训工种的批复
昆明官渡海云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报来增加培训工种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云人社〔2010〕282号)规定,经我局现场审核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昆明官渡海云职业培训学校增加电工、焊工、砌筑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架子工、花卉园艺师、绿化工、果、茶、桑园艺工、蔬菜园艺工、烟叶分级工、餐厅服务员、手绣制作工、保育员、网络编辑员、养老护理员、家畜饲养工共17个培训工种。培训等级:初、中级。
二、请你校严格按照《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完善培训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三、在具体实施中如有情况变动,请及时上报。
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5日
抄送: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民政局、区教育局。
区就业局、区劳动监察队。
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