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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茶艺师、美容师等4个全省统一鉴定职业技能培训申报条件》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4-08-11 浏览量:   【字体:

 

关于印发《茶艺师、美容师等4个全省统一鉴定职业技能培训申报条件》的通知
 
云职鉴〔2006〕23号
 
各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机构:
根据《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统一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云劳社办〔2006〕112号)精神,为做好全省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现将《茶艺师、美容师等4个全省统一鉴定职业技能培训申报条件》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茶艺师、美容师等4个全省统一鉴定职业技能培训申报条件
 
根据《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相关国家职业标准,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茶艺师、评茶员、美容师、美发师等4个全省统一鉴定职业的具体培训申报条件特作如下规定:

茶艺师(4-03-03-02)培训申报条件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2年以上。
(2)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初中文化程度者,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需7年以上(年龄24岁以上);高中或相当高中文化程度者,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需6年以上(年龄25岁以上);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者,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需5年以上(年龄26岁以上)。
(3)职业院校毕业生,取得经劳动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中专学校、高职学院、本科院校茶艺或茶学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2年以上。
(2)职业院校毕业生,取得经劳动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高职学院、本科院校茶艺或茶学专业毕业证书。
(3)专业技术人员,持有茶学专业初级职称2年以上。
——技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3年以上;
(2)专业技术人员,持有茶学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破格提前申报人员,持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获州市级技能竞赛前6名、省级技能竞赛前15名者。
——高级技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3年以上;
(2)专业技术人员,持有茶学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或持有茶学专业高级职称。
(3)破格提前申报人员,持有本职业技师级职业资格证书,且获州市级技能竞赛前3名、省级技能竞赛前6名者。

评茶员(6-26-01-38)培训申报条件

——中级评茶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评茶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2年以上。
(2)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初中文化程度者,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需7年以上(年龄24岁以上);高中或相当高中文化程度者,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需6年以上(年龄25岁以上);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者,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需5年以上(年龄26岁以上)。
(3)职业院校毕业生,取得经劳动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中专学校、高职学院、本科院校茶叶检验或茶学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评茶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评茶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2年以上。
(2)职业院校毕业生,取得经劳动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高职学院、本科院校茶叶检验或茶学专业毕业证书。
(3)专业技术人员,持有茶叶检验、茶学专业初级职称2年以上。
——评茶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高级评茶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3年以上;
(2)专业技术人员,持有茶叶检验、茶学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破格提前申报人员,持有高级评茶员职业资格证书,且获州市级技能竞赛前6名、省级技能竞赛前15名者。
——高级评茶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评茶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3年以上;
(2)专业技术人员,持有茶叶检验、茶学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或持有茶叶检验、茶学专业高级职称。
(3)破格提前申报人员,持有评茶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且获州市级技能竞赛前3名、省级技能竞赛前6名者。

美容师(4-07-04-01)培训申报条件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2年以上。
(2)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初中文化程度者,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需7年以上(年龄24岁以上);高中或相当高中文化程度者,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需6年以上(年龄25岁以上);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者,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需5年以上(年龄26岁以上)。
(3)职业院校毕业生,取得经劳动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中专学校、高职学院、本科院校美容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2年以上。
(2)职业院校毕业生,取得经劳动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高职学院、本科院校美容专业毕业证书。
(3)专业技术人员,持有美容专业初级职称2年以上。
——技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3年以上;
(2)专业技术人员,持有美容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破格提前申报人员,持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获州市级技能竞赛前6名、省级技能竞赛前15名者。
——高级技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3年以上;
(2)专业技术人员,持有美容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或持有美容专业高级以上职称。
(3)破格提前申报人员,持有本职业技师级职业资格证书,且获州市级技能竞赛前3名、省级技能竞赛前6名者。



美发师(4-07-04-02)培训申报条件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2年以上。
(2)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初中文化程度者,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需7年以上(年龄24岁以上);高中或相当高中文化程度者,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需6年以上(年龄25岁以上);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者,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需5年以上(年龄26岁以上)。
(3)职业院校毕业生,取得经劳动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中专学校、高职学院、本科院校美发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2年以上。
(2)职业院校毕业生,取得经劳动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高职学院、本科院校美发专业毕业证书。
(3)专业技术人员,持有美发相关专业初级职称2年以上。
——技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3年以上;
(2)专业技术人员,持有美发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破格提前申报人员,持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获州市级技能竞赛前6名、省级技能竞赛前15名者。
——高级技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3年以上;
(2)专业技术人员,持有美发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或持有高级职称。
(3)破格提前申报人员,持有本职业技师级职业资格证书,且获州市级技能竞赛前3名、省级技能竞赛前6名者。
 

(工作时间:8:30-18:00)